六部门共推国有林场现代化升级,明确2035年全面建成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主力军
2025-12-18
谌建章   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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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系统规划国有林场未来发展蓝图,明确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草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文件明确了未来十到十五年国有林场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国有林场作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产品的重要阵地,在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关键时期,国有林场改革也面临新的历史使命。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

在这一背景下,出台《意见》是践行“两山”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旨在促进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明确发展阶段与量化目标

《意见》设定了分阶段的发展目标,既有前瞻性又具可操作性。

到2030年,国有林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修复,资源永续利用机制基本构建。

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将提高约5%,初步建成资源质量优良、生态功能稳定、产业发展充分的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

到2035年,国有林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各具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约11%,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

届时,国有林场将成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带动林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的主力军。

三、构筑现代化生态保护体系

在生态保护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资源管理制度方面,文件要求加强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和产权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资产评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流转管理,禁止将国有林场资源无偿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

保护能力建设方面,将打造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资源管护体系,加快推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无人机、以水灭火等现代化、信息化装备在国有林场的普及。

资源提质增效方面,将建立以经营方案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并将编制和实施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四、发展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

《意见》为国有林场产业发展指明了多元化路径。

深度服务生态工程,支持国有林场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为重点生态工程和城乡绿化供应优质种苗。

支持各地委托国有林场作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的项目建设主体、后期管护主体。

挖掘特色产业潜力,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建设经济林果、木本粮油等产业基地。

鼓励国有林场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业态。

带动周边产业集群,推广“国有林场+”等模式,通过林权流转、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场村合作,带动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五、健全现代化经营制度体系

《意见》针对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分类指导方案。

分类完善林场管理体制,通过编制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逐个林场确定主要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按规定保障公益一类国有林场财政经费,支持公益二类国有林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推动公益性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发国有林场“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扩增国有林场特岗招生指标名额。

建立健全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国有林场用人制度。

建立分配激励机制,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绩效取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完善绩效考评制度。

符合条件的偏远林场按国家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意见》的出台为国有林场未来发展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到2035年,当现代化国有林场体系基本建成时,这些林场将不仅是生态安全的屏障,更是推动林区山区绿色发展的增长极。

随着国有林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带动林草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方面主力军作用的发挥,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将迈上新台阶。

作者:谌建章,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副秘书长、特色产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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