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作为我国首个系统性部署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专项国家级文件,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填补了与水、土、气污染防治并列的政策空白,更在于其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控的革命性转变,为城市群的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关键的战略指引。
一、战略定位:从环境治理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枢纽
《行动计划》的出台,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举措。其核心目标在于,到2030年,基本建立现代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增长势头得到“坚决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这不仅是一项环境治理任务,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培育循环经济新增长点的系统工程。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行动计划》首次明确将“无废城市”建设从试点探索推向区域共建的新阶段。“十五五”期间,建设范围将扩大至约200个城市,并重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和成渝地区等主要城市群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这一部署,将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群的空间布局、产业协同和生态共保深度绑定,使之成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和绿色发展成色的新标尺。
二、核心框架: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治理闭环
《行动计划》的灵魂在于其构建的“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综合治理体系。这标志着我国固废治理逻辑的根本性转变,其核心框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维度:
1.源头减量的刚性约束
行动计划将源头防控置于首位,通过精准的政策工具,对各产废领域施加强约束。
工业领域:推行绿色设计,严格产业准入,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推动重点行业固废产消动态平衡。
城镇领域:推广装配式建筑与绿色施工,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及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
农林领域:加强地膜等农业投入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
2.过程监管的智慧赋能
针对收集、转运、贮存等长期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行动计划》强调规范化与信息化双轮驱动。
建立覆盖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类别的全过程管理台账与信息化监管系统。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严防固废非法跨区域转移。
3.末端利用的价值挖掘
《行动计划》将固体废物明确为“城市矿产”,致力于打通资源化利用的“最后一公里”,其主要路径包括:
大宗固废高值利用:提升冶炼渣、尾矿、建筑垃圾等的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有价组分提取。
再生资源循环升级:深入实施电器电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再生材料市场培育:建立再生材料标准认证与碳足迹认证制度,将其纳入政府绿色采购,以市场需求牵引后端回收。
三、区域战略:以“无废”引领城市群协同发展新范式
对于国家城市群空间战略而言,《行动计划》的出台提供了全新的协同抓手与规划视角。它要求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优化固废治理基础设施布局和产业链条。
1.空间统筹:构建跨域协同的治理设施网络
城市群层面需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危废处置中心、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等关键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邻避效应”。例如,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建立跨省市域的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协同机制,促进设施共享和消纳平衡。
2.产业协同:打造循环互济的“无废”产业链
以固体废物资源化为核心,可以在城市群内部构建起“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例如,中心城市产生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可在周边城市的分拣中心和再制造基地进行高值化利用,形成梯度布局、优势互补的产业生态。
3.生态共保:筑牢城市群绿色安全基底
《行动计划》部署的多项专项整治,如历史遗留堆存场所治理(目标2030年完成60%以上)、磷石膏库整治等,直接关系到区域土壤与地下水安全。城市群必须联合开展风险排查、联合执法,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扫清障碍。
四、实施路径:多维保障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为确保宏伟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效,《行动计划》在组织实施、政策工具和科技支撑方面作出了周密部署。
1.创新治理机制,压实多元责任
组织保障:建立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牵头统筹,多部门协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实施机制。
责任界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厘清政府监管与服务边界。
2.强化政策供给,激发市场活力
用地保障:明确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经济激励:完善环境保护税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让价格机制发挥引导作用。
3.部署重点攻坚,精准破解顽疾
针对当前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难题,行动计划部署了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明确,时限清晰:
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色利益链。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对2024年底前停用的填埋场,原则上2027年全部完成封场。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强化全过程监管,查处典型案件。
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治理。
磷石膏综合治理:2027年前在云南、湖北等重点地区完成存量磷石膏库整治。
4.夯实科技与标准支撑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并发挥标准牵引作用,制修订资源化产品质量标准、再生材料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出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它超越了传统的环境治理范畴,是一次深刻的发展理念与治理模式变革。对于各大城市群而言,这既是必须完成的生态环境保护“硬任务”,更是优化空间布局、重塑产业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竞赛。推动《行动计划》落地,特别是实现区域“无废城市”共建,要求我们必须以系统思维打破边界,以创新思维整合资源,最终在各城市群绘就一幅“废物趋零、资源循环、发展持续”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作者:谌建章,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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